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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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和学风建设,提高对学生学业进程的预见性、指导性,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沈药大教务字〔2018〕53号),学校将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在校本科生。

二、学业预警级别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具体参照《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三、学业预警流程

1. 3月30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报所在学院学业预警工作小组。

2. 4月10日前,各学院预警工作小组提出学业预警建议,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学院委派相关负责人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并以信函、电话等形式通知家长。对屡次受到学业预警或完成学业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邀请家长面谈。

3. 4月15日前,各学院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学业预警处理情况汇总表》,将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的处理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四、其它事宜

1.各学院要对学业预警工作过程进行完整记载并建立管理档案,学业预警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学生学习计划书,学生谈话记录,家长谈话记录,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回执等相关材料。

2.由各学院对受到预警的学生及时开展学业援助工作。

联系人:靳星、郭伟,联系电话:43520067、435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