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沈药大教务字〔2019〕59号)、《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沈药大教务字〔2018〕34号)和《沈阳药科大学应征入伍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沈药大教务字〔2020〕3号)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同意,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同意苏亚等5名同学转入新专业。
现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务科反映。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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