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战略部署,加快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我校本科课程建设质量,助力专业数智化转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智慧化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智慧化课程”建设专项按建设类型分为“数字课程+知识图谱”项目和“人工智能+课程”项目。每位教师限主持1门,参与(含主持)的课程不超过2门。
(一)“数字课程+知识图谱”项目
数字课程(在线课程)是基于数字化教学设计、数字化教学内容、数字化教学过程、数字化教学评价融为一体的在线课程,建设高水平教学数字资源,采用翻转课堂、基于问题学习、项目式学习、人机协同课堂教学等新的教学模式,实现教师智能教学、学生智能学习目标,构建人机协同教学新样态。
课程知识图谱建设旨在通过对课程知识点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整合,对现有教学资源进行分类标识,以“知识地图”形式直观地呈现整门课程的知识结构和分布,提供知识结构可视化展示,实现知识有机组织和全面利用,支持专业建设和改革。
(二)“人工智能+课程”项目
“人工智能+课程”重点突出将人工智能元素全面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支撑课程教学创新,通过大模型、大数据及虚拟技术等对教学设计与内容、教学场景与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个性化学习体验。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课程应为纳入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且需确保至少持续建设五年。
(二)申报“人工智能+课程”项目的课程需为已在中国大学生慕课平台上线且至少经过一个学期运行的课程。
(三)鼓励受众面广且需求量大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申报。优先支持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智慧升级。
三、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良好,近5年无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稳定、任务分工合理,课程团队总人数一般不少于3人(含负责人)。
(二)申报“数字课程+知识图谱”项目的课程负责人需为本校在职教师,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优化。
(三)申报“人工智能+课程”项目的课程负责人需具有高级职称,具备带领各课程开展知识图谱和人工智能建设的组织能力,具备较好的在线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经验,教学团队结构合理,能够有效承担和完成相应建设任务,保证周期内建成。
(四)课程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五)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2025年6月1日前完成)。学校将择期对立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六)若上级主管部门对课程建设要求作出相应规定,则建设内容及要求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四、建设内容及要求
(一)数字课程+知识图谱
1. 数字课程(在线课程)
(1)需要完整教学内容,包括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
(2)按照“知识点”形式进行标准化慕课建设,一门课程应建设至少20-50个视频。
(3)建设期满需在学校指定平台上线并在校内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2. 知识图谱课程
(1)课程知识图谱建设需要与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相匹配,建设完整的知识图谱包含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能力图谱、问题图谱、知识图谱和教学资源图谱6个维度。
(2)每个知识点:包括画像、简介、结构。
(3)各类资源包括:课程积累的视频资源、教材、虚拟仿真实验、测试类资料。
(4)须保证课程知识图谱中提供的MOOC、教材、虚仿、测试等资源均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使用的地图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5)知识图谱课程或课程群应于2025年7月之前应用于本校课程,并形成知识图谱教学应用案例1—2个。
(6)预计建设5-10门。
(二)人工智能+课程
1. 个性化教学设计: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根据课程目标、学生能力、兴趣、学习表现,设计个性化课程大纲与教案。
2. 智能辅助教学工具:引入教师AI助教、学生AI学伴等工具等,提供智能推荐相应的教学资源。
3. 多元化教学资源整合:包括微视频、在线开放课程、文献资料等。
4. 实时学情监测和分析:利用大数据、大模型等对学生学习行为和表现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提供及时的学情反馈。
5. 时间要求,于2025年8月之前投入使用,并形成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教学典型案例2个。
6. 预期建设3-8门。
五、政策支持
(一)学校对确定后建设课程,根据申报类型、实际需求、建设进度等给予一定专项经费支持。
(二)各学院应积极开展课程体系数智化升级,制定智慧化课程建设计划,与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做好发展规划。
(三)在国家级、省级智慧化课程遴选时,学校将从本次立项智慧化课程中择优推荐。
六、申报流程
(一)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智慧化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以“单位+课程+负责人+申报书”命名,请提交word版、pdf版。
(二)各学院(或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沈阳药科大学智慧化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请提交excel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在12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0306085@qq.com。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建设课程名单。课程一旦确定建设,无特殊情况需完成建设任务,若需要退出,予以学院层面原因书面说明,学校将后续课程评优推荐中予以减额考虑。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4-435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