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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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沈阳药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我校课堂教学质量,推进一流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培育1年内能够完成课程建设全部内容,能够达到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相关类型课程基本申报要求的课程。

示范课程培育项目,培育1年内能够完成课程建设,在“立德树人”“劳动育人”方面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课程。

二、申报类别及范围

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已被认定为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不在本次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申报范围内。

示范课程培育项目包括: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劳动示范课程。

三、申报要求

培育项目以课程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教学学术影响力和威信,教学团队组成合理。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本次课程负责人限报1项,并须承诺入选后对标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建设要求,认真开展课程建设工作,为下一轮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做好充分准备。各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1.线上一流课程培育项目:以冲击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为目标,重点支持有特色、有优势、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课程开展立项建设,本次计划立项建设10项。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教授,且课程能在2021年6月前完成课程视频录制并上线运行;优先支持具有省级及以上精品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基础的课程。

2.线下一流课程培育项目:重点支持跨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前沿课程和整合课程,以及各专业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开展立项建设,本次计划立项建设20项。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培育项目:重点支持一流专业的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开展立项建设,本次计划立项建设30项。课程教学过程中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能在2021年6月前完成至少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授课;优先支持应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重点支持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以及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项目开展建设,本次计划立项建设12项。课程能在2021年6月前完成制作并上线运行。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培育项目:重点支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教育部教指委组织的学科竞赛等获奖项目,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转化为具有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撑的社会实践课程,本次计划立项建设3项。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6.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结合课程实际将思政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改革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深入挖掘本专业课程的思政内涵,丰富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完善课程配套实践教学,本次计划立项建设40项。课程应在课程思政方面建设成绩突出,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特色且教学效果好。

7.劳动示范课程培育项目:注重劳动教育与专业人才需要相结合,重视在劳动教育过程中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充分依托药品GMP实训中心、药用植物园、葡萄园等校内教学资源,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本次计划立项建设3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事项说明

1.由各学院、相关部门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团队根据申报课程类型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相应的五类一流本科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劳动示范课程立项建设方案(附件3)、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示范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在3月24日前由学院及相关部门统一将各类申报书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到教务处。一流本科课程立项申报书请按照“课程类别-课程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进行命名,示范课程请按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或“劳动示范课程-课程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进行命名。申报书附件材料请按照要求准备,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各学院要做好课程的管理和跟踪指导,确保培育课程在2021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时,培育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一流本科课程标准。学校原则上从列入培育项目的课程中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评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辛妤,联系电话:43520062,18341401279,邮箱:108793719@qq.com。

 

附件:1.各学院推荐名额

      2.沈阳药科大学五类一流本科课程立项申报书

      3.沈阳药科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及劳动示范课程立项建设方案

      4.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5.示范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