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有24名本科生符合转专业条件,根据我校现行的学籍管理规定,应予转专业,具体如下: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沈药大教务字〔2019〕59号)、《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沈药大教务字〔2018〕34号)的有关规定,贺启萌等24名同学符合转专业条件。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0-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务科反映。联系方式:43520063、435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