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

课程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运行 >> 课程管理 >> 正文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利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资源申报开设跨校在线学习课程的通知

2019-07-04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6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利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资源,鼓励开设带有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特点,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的跨校在线学习课程。现就申报开设此类课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http://sharecourse.upln.cn/pdt/sharecourse/index.html)上线的外校省级精品开放课程。

二、申报范围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的教师。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要积极组织,大力宣传,鼓励广大教师参与此次跨校在线学习课程的申报。此次申报要求各学院至少要申报2门课程。

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是我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学方式、方法和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教育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并将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列为我省高校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2.申报教师要认真阅读《通知》(见附件1),了解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相关要求。

3.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教学方法改革,并具有一定的研究式、讨论式课程教学改革经验。

4.申报教师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5.申报教师选择的外校课程应具有较高的质量和水平,申报外校课程的培养目标不得低于我校对应课程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

6.各学院应在7月1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

7.不明事宜可咨询教务处教研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妤;联系电话:43520061;电子邮箱:108793719@qq.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upln.cn/html/2019/Column_0103_0702/4644.html)

2.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 Reaserved.   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   邮编:110016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电话:024-435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