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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8-2019学年下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8-09-26

各教研室、各实验中心:

2018-2019学年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已经根据各年级教学计划编制完成(一式四份),现将填写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研室接到教学任务后,按照教学计划认真进行检查、核对,填好教学任务中的任课教师、选用教材等内容,报主管教学院长批准盖章后,学院、教研室各留存一份,10月8日前汇交教务科二份。

2.教学任务一经上报后不得更改。

3.药学(英语)、药学(日语)、中药学(日语)、药学(理科基地班)、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须由教务处指定的教师承担,请在教学任务书上进行标注,教务科将根据教研科认定双语授课的情况,给予增加上课学时。

4.为保证药学(理科基地班)和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的教学质量,按照学校要求,以上班级教学任务必须由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承担,本学科没有正高级职称的,可由副教授或教务处指定的教师承担。

5.各教研室根据本教研室的实验教学任务与相应实验中心联系,由实验中心统筹本中心开展的所有实验教学任务,并上报本中心的实验教学预报表(见附件1)。

药学(理科基地班)的实验课程均安排在南校区。

6.教学任务书不要填写与教学任务无关的内容。

7.由于校区地址和作息时间的不同,为方便理论教学任务量较大的老师减少重复课、合并教学任务,请愿意将指定选修课和自由选修课任务安排在晚上上课的教师填写申请表。

如对教学任务有疑义,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教务科联系电话:43520063,联系人:姜帆。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2018-2019学年下期实验教学预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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