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沈药大教务字〔2019〕59号)、《沈阳药科大学基础药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分流培养学籍管理办法》(沈药大教务字〔2018〕42号)、《沈阳药科大学药学(英语)、药学(日语)、中药学(日语)专业学籍管理补充规定》(沈药大教字[2006]13号)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同意,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拟同意火明威等42名同学转入新专业。
现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2-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务科反映。联系方式:435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