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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的通知

2019-01-16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本科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入伍参军)。

三、核准和补录内容

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学生信息,有异常的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信息项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不申报的请在备注栏内填写“不申报”

四、核准和补录方式

请各学院组织完成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于2019年 1月 23日前将集体电子表格以“学院+期队”(如药学院83K-1)为单位将《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709763149@qq.com,联系人:靳星老师。

下学期开学初教务处将上报的表格以纸质文件形式下发到学院,请每个学生进行签字确认,于2019年3月4日前以期队为单位交至教务处。

五、核准和补录信息安全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做好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学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深化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数据存储、使用、上报等工作要用交由专人负责,消除安全隐患、全面保障数据安全。

本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按时做好此项工作。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关系到每个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管理,督促全体学生认真填写,确保数据信息采集质量,数据信息及格式准确无误,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项工作。

附件1: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附件2: 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doc 

附件3: 本科生学籍信息异议内容反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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