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沈药大教务字〔2019〕59号)、《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沈药大教务字〔2018〕34号)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接收学院组织考核复试,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同意刘星雨等25名同学转入新专业。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日-9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通过学院向教务处教务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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