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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2018-12-10

全体考生:

2018年下半年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将于12月15日举行。具体内容参见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官方网站(www.cet.edu.cn)。现将本次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

(1)英语四级:12月15日 9:00—11:20

(2)英语六级:12月15日 15:00—17:25

2.考生须知

(1)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四级考试8:30,六级考试14:30)准时入场,考试开始(即上午9:00,下午15:00)后,禁止入场。考试中途一律不可离开考场。

(2)入场时需主动出示准考证(必备)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校园一卡通,四者选其一),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入场需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4)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收音机、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报刊、草稿纸、直尺、电子记事本以及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无线通讯器)等物品,违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以作弊论处。

(5)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成绩一律无效。

(6)必须严格按要求作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涂信息只能用2B铅笔。只能在规定考生作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不按规定要求书写和填涂的,一律无效。

(7)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以及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考试结束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取试卷、答题卡,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10)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11)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同时不要购买、使用非法生产及销售的各种作弊器材,不要相信网上出售的虚假试题和答案,以免上当受骗。

3.证件补办

如准考证丢失,携带学生证到教务处(南校区行政楼121室)补办准考证。学生证、考试证丢失,请到所在学院开具证明,证明上面必须有学生本人近照、学院公章和辅导员签字,学院公章需加盖在学生照片上。

4.听力试音

(1)校广播电台播放听力调频为FM 73.6兆赫。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收音机、耳机、电池(最好用新电池)等考试必备之物,提前到所在考场试音,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2)考生因收听设备原因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3)听力考试结束后,请摘掉耳机,拒摘耳机者按违纪处理。

(4)试音时间12月11日(星期二)11:00-16:00;12月14日(星期五)11:00-16:00。地点:南校区第三、第四教学楼。

5.举报电话及信箱

举报电话:43520066、43520067,举报信箱:行政楼收发室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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