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3月)将于3月12日举行。现将本次考试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考试时间
3月12日上午:英语四级9:00—11:20;
3月12日下午:英语六级15:00—17:25。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于3月1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参加本次加考的考生务必重新打印准考证,不得使用12月份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防疫要求
1.考生应遵守《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做好考前7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及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就医,强化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责任。
2.考生若考试当天,在考场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如需启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具体由校医院工作人员现场研判。
3.考生进入考场进行身份识别时需摘下口罩,进行手消毒后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一卡通任选其一)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四、考场要求
(一)金属探测仪检查流程及基本要求
1.检查顺序由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部位包括头部(含耳朵)、躯干、四肢(含脚部)等,重点检查部位为耳朵、腰部、腿部、皮带扣、衣袋、裤袋等。
2.检查过程中如出现报警声,考生须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出示或说明相关金属物品。物品出示或说明后,监考人员将视情况对原检查部位进行再次检查。如检查出的物品属于违禁物品,考生须将其存放至考场外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3.对不配合检查或不按照要求清理违禁物品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考场。
(二)关于携带物品的重点提示
1.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一卡通任选其一)参加考试,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禁止将任何书籍、资料、报刊、草稿纸、直尺、电子记事本以及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无线通讯器)等物品带到考场内,违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以作弊论处。
(三)考场纪律
1.四级9:00、六级15:00考试开始后,禁止考生入场,考试中途一律不可离开考场。
2.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3.考试结束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取试卷、答题卡,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4.考生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5.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以及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成绩一律无效。
7.必须严格按要求作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涂信息只能用2B铅笔。只能在规定考生作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不按规定要求书写和填涂的,答题卡成绩一律无效。
五、证件补办
如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丢失,可到所在学院开具证明,证明上面必须有学生本人近照、辅导员签字和学院公章,学院公章需加盖在学生照片上。居民身份证丢失,可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或者临时身份证入场。
六、听力试音
1.听力由学校统一放音,校广播电台播放听力调频为FM 73.6兆赫。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收音机或听力耳机、电池(最好用新电池)等考试必备之物,务必提前到自己所在考场试音,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2.考生应准备备用收听设备,避免因收听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考试。
3.听力考试结束后,请摘掉耳机,拒摘耳机者按违纪处理。
4.试音时间为3月10日12:00-15:00。
七、举报电话及信箱
举报电话:43520063、43520067,举报信箱:行政楼收发室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