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将于12月14日举行。现将本次考试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一、考试时间
12月14日上午:英语四级9:00—11:20。
12月14日下午:英语六级15:00—17:25。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于12月6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注意:请考生务必检查好打印的是否为当前批次考试的准考证,请勿携带以往批次考试的准考证!)。
三、考场要求
(一)关于安检环节的重点提示
1.所有考生严禁将手机、电子手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不含听力耳机、收音机)带入考区(教学楼)。如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蓝牙耳机等违禁物品,一律禁止进入考区(教学楼)。如因携带违禁物品无法通过安检,造成时间延误或迟到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2.金属探测仪检查流程及基本要求
(1)检查顺序由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部位包括头部(含耳朵)、躯干、四肢(含脚部)等,重点检查部位为耳朵、腰部、腿部、皮带扣、衣袋、裤袋等。
(2)检查过程中如出现报警声,考生须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出示或说明相关金属物品。物品出示或说明后,监考人员将对原检查部位进行再次检查。如检查出的物品属于违禁物品,考生须按监考教师要求将其存放至考场外的指定位置。
(3)对不配合检查或不按照要求清理违禁物品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考场。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
4.本考试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考后全面视频回放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全校通报,同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心存戒惧,诚信应考。
(二)关于携带物品的重点提示
1.考生凭准考证(必备)、身份证(必备)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任选其一)入场参加考试,三证不全者禁止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一旦发现替考或伪造证件者,将按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手表、蓝牙耳机、计算器、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具有接收、存储或发送功能的各类通讯设备),违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以作弊论处。
3.建议考生除听力耳机外,同时自备收音机及新电池,若听力考试期间听力耳机出现问题,可使用收音机进行听力放音。
4.考生不得将水杯、饮料瓶等放置在桌面上。
(三)考场纪律
1.考生于12月14日英语四级8:30到考区(第三、第四教学楼)、英语六级14:30到考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教学楼)就位,四级9:00、六级15:00考试开始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区(教学楼),考试中途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需配合监考老师进行身份识别,并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放在桌子上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3.考试实行“多题多卷”。英语四级在上午9:00,英语六级在下午15:00,监考教师将试题册与答题卡1、答题卡2一同下发。考生需先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答题卡1和答题卡2的印刷质量,确认无误后将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在试题册、答题卡1和答题卡2的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等信息,并用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严禁使用黑色签字笔涂准考证号的信息点)。完成后,考生须将试题册背面向上放回至桌子左上角,等待开考指令。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报告监考教师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
注:考生在答题前应先认真填写试题册及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或条形码粘错、不粘贴的,答题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4.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收取试卷、答题卡,得到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任何考生不得将试题册、答题卡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严肃处理。
5.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以及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证件丢失
如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丢失,可到所在学院开具证明,证明上面必须有学生本人近照、辅导员签字和学院公章,学院公章需加盖在学生照片上。如居民身份证丢失,考生可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临时身份证,也可持本人社保卡入场。
五、听力试音
1.听力由学校统一放音,校广播电台播放听力调频为FM 73.6兆赫。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收音机或听力耳机、电池(最好用新电池)等考试必备之物,务必提前到本人考试所在考场的教室内试音,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2.考生因收听设备原因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3.听力考试结束后,请摘掉耳机,拒摘耳机者按违纪处理。
4.试音时间为12月11日-12月13日9:00-15:00。地点:南校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教学楼各教室。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43520067。
5.12月13日15:30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教学楼进行清场并封楼,请同学们提前将个人物品取走,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六、举报电话及信箱
举报电话:43520066、43520063,举报信箱:行政楼收发室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