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2022〕9号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
创新创业年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学生参加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推荐优秀的项目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承办。
二、年会主要内容
1.学术交流项目
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参加学术交流项目。
2.改革成果项目
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参加改革成果项目。
3.创业推介项目
遴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创业训练项目参加创业推介项目。
年会项目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颁发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证书。
三、具体推荐方式及要求
1.各学院按通知要求的数量、类别推荐2020年、2021年立项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项目参加本届年会,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
学术交流 |
改革成果 |
创业推介 |
药学院 |
1 |
2 |
|
制药工程学院 |
2 |
2 |
|
中药学院 |
2 |
1 |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2 |
2 |
|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
1 |
1 |
|
医疗器械学院 |
1 |
1 |
1 |
无涯创新学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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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
|
|
2 |
2.各学院参加学术交流和改革成果展示项目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应是在校本科生。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应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
3.各学院应优先推荐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创新训练项目参加学术交流,优先推荐曾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的项目参加改革成果展示。学术交流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展示和创业推介具体要求参照《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遴选方案》(见附件1)。
4.所有项目评审标准参照《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见附件1-5)
5.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所有参会项目都需要在网上提交参会材料,提交网站地址:http://cxcy.upln.cn/。请所有参会项目的学生负责人(每项目1人)在4月22日早上8:00之前加入469534936的QQ群,具体网上申报要求将及时在QQ群内公布。
四、提交材料
1.请各学院于4月22日早上8:00之前将推荐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1)、项目展示和项目展示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2)、创业实践材料和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3)和以及参会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_dt@163.com;纸质版材料恢复线下办公后一周内,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123)。
2.参会项目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lw/zb/cy-大创项目编号.doc” (注解:lw为学术交流项目,zb为成果展示交流项目,cy为创业实践项目)。
3.其它不明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李岱瞳。
附件:1.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遴选方案
2.第九届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