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实习实训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下学期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2-08-01

教学〔2022〕15号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下学期

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为确保2021-2022学年下学期实习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的实习教学资源,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完成本学期线上实习教学工作,具体实习时间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目标任务,通过线上虚拟仿真或线上远程实习等方式完成本学期实习教学任务。各学院要及时与校外实习单位沟通联系,做好学院实习教学工作方案,优化实习教学设计,提高实习效率。

2.各学院要合理安排实习形式和内容,可以从“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教学项目共享平台”等虚拟仿真教学平台选取合适的实习项目,也可以与校外实习单位共同录制实习教学视频、实习在线直播等,通过形式多样的线上实习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拓展实习教学的内涵和外延。

3.各学院要加强对实习教学的指导,选派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熟悉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要按照实习大纲规定的天数安排实习内容,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工具向学生布置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教学需要,适当调整实习教学侧重点,精心设计实习教学课程内容,认真进行实习教学内容讲授,每天对实习学生的线上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留存学生线上实习的过程性和结果性电子版材料。

4.学生的实习成绩,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线上实习期间考勤情况、线上测试情况、实习考核表撰写情况等综合评定,一般实习成绩按五级分评定,成绩评定应符合正态分布,成绩记载等按照学校成绩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5.学生暂时无法提交的纸质版存档材料(实习考核表等),可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所有存档材料的电子版pdf(需带电子签字)及word,开学后由学院统一打印装订,也可以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存档材料提交方式等。

6.各学院要认真落实线上实习教学活动质量监控机制,对线上实习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了解教师线上实习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确保线上实习教学质量不降低。

三、其它

1.请各学院统筹规划、周密安排,按照学校要求制订灵活机动、科学有效的实习教学工作安排方案,方案应包括实习专业、实习班级、实习人数、实习方式、实习起止时间、实习内容、实习单位等。电子版请于2022年6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报送邮箱:58903400@qq.com。

2.实习教学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本学期实习教学基本情况、组织与管理、特色和亮点、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学院实习工作总结,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下学期线下开学后一周内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123)。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岳东梅,联系电话:13940028326。

教务处

2022年5月25日

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拟文                     2022525日印发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 Reaserved.    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    邮编:110016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电话:024-435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