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反应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是我国教育领域唯一的一项国家级奖项,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研究、建设与改革,加强教育教学成果的总结与凝练,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本科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难点和学校教育教学的特色与优势,反映近年来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未来高等教育改革方向。突出问题导向,从行业发展、国家需求和学校特色的角度思考教学改革的切入点,鼓励加强顶层设计,跨学科跨专业系统培育和资源整合,遴选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成果,充分总结、整合优质资源、凝练提升现有成果、深度挖掘潜在成果,优化教学团队,打造“品牌”,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成果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二、选题范围
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围绕:
1.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改革需求: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战略关键领域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2.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机制研究: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深化学科交叉融合,“四新”专业建设,复合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改革探索;
3.数字化赋能因材施教有效途径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在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和一流教材建设、在教学内容及方法上的改革与创新、在虚拟教研教学、在师生数字素养提升路径等方面的研究;
4.五育并举融合路径研究: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一体化改革和探索;五育融合的方法、路径与实践研究等;
5.实践育人模式研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实践探索等;
6.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围绕学生学习成效的课程评价、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评价上改革探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的改革与实践;
7.其他: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究、教学综合改革研究等。
三、遴选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坚持注重基层,长期从事专业课、实验实践、基础课教学等的一线教师,尤其是梯队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所取得的成果;坚持示范引领,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协同育人,重在应用推广。
四、评选条件
(一)申报校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重要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连续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两个以上单位(含外校)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可由参加单位联合申请,需注明参加单位的具体贡献。
(四)已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如经后续建设确有深入拓展、内容和体系有较大改革、水平有显著提高者,可以重新申报。
(五)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统筹规划、整体组织、整合申报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性教育教学改革成果。选题要以现有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为依托或以多项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为依托,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拟冲击校级一等奖、省级乃至国家级奖项的成果,须由学院、专业建设团队或教学团队主要负责人牵头、集体完成。
五、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排序推荐3~5项,学校将遴选优质项目进行培育。
(二)培育工作即日起开始启动,学校将以多轮评审、反馈、指导、优化的模式持续推进培育过程,重点项目将为下一轮辽宁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准备。
六、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材料
1.《2025年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excel 版及 PDF 版,见附件1)。
2.《2025年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或部门)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2.评审推荐教学成果奖是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和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请各学院(或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顶层设计,对本单位的教育教学成果进行系统梳理、凝炼,突破个人角色,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3.各学院(部门)完成对本单位申报成果的初审初评,统一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教研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请各单位将相关材料汇总,由学院或部门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申报、个人报送一律不予受理。有关职能部门的申报成果,如无法归属到相应学院,可直接报教务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处;
联系地址:行政楼118室;
联系电话:024-43520061;
联 系 人:刘莹;
电子邮箱:15562674@qq.com。
附件:1.2025年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2025年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