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5〕15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辽教办〔2021〕254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辽教通〔2022〕166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同时开展2021、2022年度省级及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1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包括13项一般项目、53项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20项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
2.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包括13项一般项目、2项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 18项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2)。
二、验收要求
按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3)以及《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4)的有关规定,省级、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有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报告。
(2)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1篇(含)以上。
三、组织安排
1.项目组准备结题材料
各项目组整理项目研究成果,撰写结题鉴定申请书,准备能够支撑项目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
2.学院初审
各项目所属学院(部门)组织开展结题材料的初审,主要进行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发表情况的核实、结题鉴定申请书的初审,并填写结题项目汇总表。
3.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4.公示及上报
结题项目将在网站公示验收结果,公示期满后,将省级项目的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2月13日前,各项目所属学院(部门)统一将课题结题材料电子版压缩包(注明学院)发送至指定邮箱,纸版材料2月24日前报送行政楼118室。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结题鉴定申请书
结题鉴定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本)、纸质版各一份。
2.项目佐证材料
包括反映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如人才培养效果、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等。成果为教材的,提供封面、版权页、提要、目录复印件;成果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其他成果形式请提供相应证书、照片、说明等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要求:每个项目材料设立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立项年份-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项目名。
纸质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鉴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3.结题项目汇总表
结题项目汇总表一份(附件6),由各学院统一填写,上报excel(无需盖章)及PDF(学院盖章)两个版本。
4.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认真检查本单位项目的完成情况,并给出结题验收意见。
五、其他说明
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启动2025年度省级、校级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请各学院密切结合国家、辽宁省和学校本科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统筹规划好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积极培育一批高水平标志性教学成果,立项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莹
电子邮箱:15562674@qq.com。
附件:1. 2021年度省级及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2. 2022年度省级及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4.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5.沈阳药科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6. 结题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