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教师发展

沈阳药科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2022-02-24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辽教办〔2022〕43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本次大赛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

二、参赛对象及名额

学校在职教师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两轮及以上。

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三、大赛实施

大赛按照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设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等三个组别,分三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学院申报

本次比赛以学院为单位报名,请各学院按照要求组织遴选,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报名名单经学院领导审核后,于2022年3月8日前发送《大赛参赛教师汇总表》(附件3)PDF盖章版本以及电子版文档至指定邮箱。

2.第二阶段:教师上传作品

参赛教师按照参赛要求于2022年3月6日0时至2022年3月10日24时通过中国大学慕课平台上传作品(具体上传方法另行通知)。

3.第三阶段:学校评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评选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6名,报学校审批。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推荐参加2022年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四、有关要求

1.参赛教师在指定网址注册后于3月10日前提交参赛作品(除申报书外,其它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学校及个人有关信息)。参赛作品包括申报书(见附件4)、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及支撑材料(见附件5)、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见附件6)。其它要求详见附件4、附件5、附件6内说明。

2.学校组织评审专家按照《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见附件7)开展网络评审。

3.参赛教师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遴选工作,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对于存在弄虚作假、干扰评审等行为的教师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辛妤,联系电话:024-43520062,18341401279,电子邮箱:108793719@qq.com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 Reaserved.    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    邮编:110016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电话:024-435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