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21〕11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交流活动项目设置
本届交流活动高等教育组的交流项目包括: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报名参加交流活动的教师于2021年5月26日午前,将附件1、附件3及作品等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研科辛妤;联系电话:43520062;电子邮箱:1087937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