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沈阳药科大学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2019-05-29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25号)的要求,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开展了2018年度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各项目组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了汇总,经过项目组提交项目相关材料、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材料、项目组答辩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学校审核项目材料等程序,我校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现将具体验收情况公布如下:

1.本次应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共228项。其中226个项目符合结题条件,同意结题;1个项目申请延期结题;1个项目申请终止项目研究。学校将在项目结题后半年内组织延期结题项目的结题答辩。延期结题答辩通过之前不能使用项目剩余经费,具体延期结题项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项目研究成果。截至到目前,各项目组共发表论文38篇,其中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2篇(含发表北大中文核心刊物论文8篇)。对于在项目研究期间,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的与项目研究相关论文(论文标注“沈阳药科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优秀项目,学校将给每个项目追加5000元的项目研究经费。

3.项目研究经费。已经通过结题的各项目组须在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项目研究经费的报销工作,逾期不使用的经费,学校将予以收回。项目经费报销流程:项目组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将需报销票据(单张发票金额不超过5000元)按报销要求签字确认后,项目组负责人将需报销票据提交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教务处审核签字后,项目组负责人领取报销票据并到学校计财处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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