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本科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要点
1.理论课教学
检查课程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的改革进展,研讨课、翻转课堂教学的开展情况及实施成效;检查课堂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符合度,教学课件的质量和更新情况;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
2.双语课教学
检查双语教学课程学期审核制执行情况;检查双语课程外语使用比例、教学效果,以及课程教材、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是否完备。
3.实验课教学
检查实验教学效果;检查实验教学的运行安排情况,包括实验指导教师的安排情况、研究生助教的培训情况、实验内容饱满度情况、实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预实验记录和实验教案的撰写情况等。
4.专业认证
检查临床药学专业迎接全国本科专业认证的准备情况;检查制药工程专业申报全国工程教育认证的准备情况。
5.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
检查2016年度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准备及论文发表情况,检查2018年度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的开题进展情况;检查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维护、更新和使用情况;检查本学期参加省内跨校修读学分各门课程的实施情况;检查未参加结题验收的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国际化试点专业、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等项目的建设进展;检查省级实践教育基地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进展。
6.审核评估专项
检查学院迎评工作的准备情况,包括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小组成立情况,学院审核评估评建方案制定情况,迎评工作总体进展情况。检查各学院自评报告撰写进展,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情况,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情况;检查各专业“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质量标准”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等文件的制定情况;检查教学运行材料和教学档案材料的梳理和建设情况,调阅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任务书、教案等教学运行材料,调阅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改革、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档案材料。
二、期中教学检查方法与要求
具体按《关于印发<沈阳药科大学期中教学检查制度>的通知》(沈药大教务字〔2015〕2号)文件执行。另外,各学院要撰写本科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报告,由教学副院长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各学院教学副院长要在总结汇报会上进行10分钟的汇报发言,汇报要求数据详实、突出重点,针对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认真分析其形成原因、影响因素,研究解决办法。
三、时间安排
第8-9周检查,第10周总结汇报检查结果,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