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沈药大教务字〔2017〕33号)、《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沈药大教务字〔2017〕34号)、《沈阳药科大学基础药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分流培养学籍管理办法》(沈药大教务字〔2018〕42号)的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同意,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李慧钰等14名同学转专业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时间:2018年9月15日至9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2018年9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方式:43520063、435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