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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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8-09-06

各学院、各相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推荐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推荐2019届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领导推荐工作。具体事宜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共同负责。

二、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及推荐标准负责本学院内推免生的报名、资格初审、复试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

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具体要求参照《沈阳药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沈药大教务字[2015]59号)执行。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按教务处分配的名额(见附件2),按推免生的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荐。学校“推荐2019届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标准和名额择优选拔。

五、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1各学院在推荐工作启动前,向学生公布推荐办法。9月7日前,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9月10日前,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差额推荐,以120%的比例选拔(差额总人数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按照第一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本年度参加推荐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复试,计算推免生的最终综合成绩,确定推免资格,并在学院进行公示。

3.9月12日前,各学院将最终确定推荐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并同时上报被推荐学生的申请表、学习成绩表、复试记录表、等相关材料。教务处汇总整理后报学校“推荐2019届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

4.9月14日前, 学校“推荐2019届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为硕士研究生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在学校张榜公布。

  1.沈阳药科大学推荐2019届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docx

  2.沈阳药科大学2019届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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