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沈阳药科大学2020年度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

2020-08-13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落实《沈阳药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沈药大教务字[2019]50号,以下简称《学校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一流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校级2020年度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以《沈阳药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先进教学理念为引领,以促进课程团队建设为基础,以教学内容优化为核心,以教学方式创新和教学方法改革为手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促进课程评价改革,加强课程教学管理,促进课程建设研究,全面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建设一批一流本科课程,打造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形成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二、建设原则

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紧紧围绕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简称“两性一度”)课程思政等建设标准和基本要求,以我校一流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覆盖全部专业、全部课程类型,建设“校-省-国家”三级、“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五类一流本科课程。

三、基本要求和建设内容

详见《沈阳药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附件1)。

四、申报要求

项目以专业为单位、以课程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教学学术影响力和威信,教学团队组成合理。各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1.线上一流课程:学校重点支持有特色、有优势、有省级以上精品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基础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建设线上一流课程,以冲击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即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为目标,本批次计划立项建设不超过5门校级高水平线上一流课程。

2.线下一流课程:学校重点支持跨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前沿课程和整合课程,以及各专业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开展立项建设,本批次计划立项建设不超过7门校级线下一流课程。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学校重点支持一流专业的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开展立项建设,本批次计划立项建设不超过15门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重点支持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以及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项目开展建设,本批次计划立项建设不超过5项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学校重点支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教育部教指委组织的学科竞赛等获奖项目,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转化为具有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撑的社会实践课程。本批次计划立项建设不超过3项校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项目。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事项说明

1.由各学院、相关部门组织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团队根据申报课程类型由课程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立项申报书》《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立项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3、4)及汇总表(附件5),在8月24日前由学院及相关部门统一将各课程申报书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到教务处,申报书请按照“课程类别-课程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进行命名。申报书附件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第一批申报未获批的课程如在申报团队人员、申报内容、申报类别等方面没有任何修改,不需要重新申报。

3.教务处将对申报课程进行遴选、择优立项。对于立项建设的项目将按照《学校实施方案》给予支持。

4.获批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择优推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5.全校自由选修课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辛妤,联系电话:18341401279,邮箱:108793719@qq.com。

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2.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立项申报书

      3.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立项申报书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表

      5.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6.专业类代码

     (附件见教学管理群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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