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工商管理学院各专业学生从本学期教学第12周开始进入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学生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查阅文献、撰写开题报告、资料收集、调研、撰写论文等工作。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所在学院为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中药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生物制药系的,学生从本学期教学第12周开始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并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文献查阅、资料收集等毕业论文(设计)准备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实验部分在本学期教学第15周开始。
3.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所在学院为无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药理毒理系的,学生从本学期教学第12周开始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并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文献查阅、资料收集等毕业论文(设计)准备工作。回校本部后学生正式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实验部分。回校本部住宿、搬家等事宜,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外派到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学生,要根据学生所在学院和实习基地导师的要求,从本学期教学12周开始,完成文献查阅、资料收集等毕业论文(设计)准备工作。本学期考试结束后,按学生所在学院的安排,进入实习基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有工作。
5.各学院需在教学第12周周一(11月11日)前将本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提交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关于外出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要求
1.各学院须实地考察评估实习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与医药研究和生产单位的联系,建立稳定的校外毕业实习基地。派往校外毕业实习基地的学生比例不得低于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5%,超过校内可容纳人数的学生,须到校外毕业实习基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未修满学分的学生不能选派到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2.校外毕业实习基地要具备与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符的科研、生产水平和实验条件,并聘请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研、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每人指导学生数不超过2人。同时学院指定本学院专业教师共同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回校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统一答辩。
3.学院与校外实习基地共同商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具体要求和细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并与实习基地、学生签订有关协议。在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校外实习基地应负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管理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等。
三、对校内指导教师的要求
1.根据《药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校内各级职称教师指导人数为:教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5人(其中博导不超过6人),副教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4人,讲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2人。
2.鉴于工商管理学院的特殊情况,其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学生数适当放宽。工商管理学院的教授、副教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6人,讲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5人。社科部研究方向与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培养目标一致或接近的教师,可指导该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教授、副教授可指导3人,讲师可指导1人。其他学院教授、副教授可指导工商管理学院学生1~2人。社科部和其他学院教师指导毕业论文题目要报工商管理学院审定。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学辅助人员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指导学生数不超过2人。助教、助工和中级职称教学辅助人员不能单独承担指导任务。非教学单位不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4.基础药学基地班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教授担任。毕业论文选题要与教师的纵向在研课题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基地班校外毕业实习基地必须是国内知名的医药研究机构或高校,具备优良的实验条件,并配备教授级指导教师。
5.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毕业论文选题要与生物医药开发和生产实际结合,与发展势头好、指导力量强的生物医药企业相结合。校内指导教师由符合生命科学基地指导教师条件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应为副高级以上职称。
6.指导教师应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等,并严格要求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周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引导学生分析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遇到的各种问题,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并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把关等。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要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照学校、实习基地的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每周应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严格遵守学校以及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出勤,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事、因病等请假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故缺席的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达整个毕业论文(设计)学时四分之一(含四分之一)以上者,成绩以零分记载。只能参加重修。
五、其他有关要求
1.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一周内,召开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大会,落实具体有关细节,并且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等教育,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各学院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毕业论文选题,选题要与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致,题目与往年重复的课题一律不得申报,偏离本专业所学知识不能达到毕业要求的选题不予批准。
3.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如两名以上学生选做同一类型的题目时,每一个学生必须有独立的侧重面,从中能评价各自的业务水平和毕业论文的质量。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旦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无故不得更换。
4.各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禁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校将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抽检,发现论文造假行为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各学院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组织落实中期检查、答辩安排等工作,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归类和存档等工作。
6.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打分标准及成绩分布比例严格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以严肃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的工作要求,自始自终把握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个环节的质量。
附件.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