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沈药大教务字〔2015〕4号)精神,经学校“创新学分”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现拟认定478名学生获得2020-2021学年创新学分,具体结果见附件:2020-2021学年创新学分评审认定结果一览表。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7-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研科反映。联系方式:435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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