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聚焦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上学期本科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16教学周至第17教学周(12月4日-12月16日)。
二、检查要点
1.一流专业建设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现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基本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下一年度主要建设目标和任务、拟采取的措施等。
2.推进教学改革及培育教学成果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学院牵头推进的教学改革项目及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规划。
3.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效果
检查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含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执行效果。
三、检查方式与安排
1.学院自查
本次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检查要点,创新检查方式,组织开展好本学院自查工作。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进行整改。
各学院应围绕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效果组织开展教师、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及执行效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教师应包括学院领导干部、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座谈学生应包含本学院不同年级学生代表,每年级学生至少5名。
2.学校问卷调查
教务处将组织在校生开展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问卷调查,并将问卷调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3.总结汇报
召开学期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汇报会。教学督导办做督导工作汇报;各学院做本学院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整改情况汇报。汇报会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专项检查工作,要以检查为契机,不断丰富我校教学质量监控手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为高质量本科教学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各学院应按照检查要点撰写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整改报告,报告要聚焦提高教学质量,直面问题,分析根源症结,列出问题清单,并给出可行的改进措施或建议。同时,要做好过程材料的留存,教学检查相关会议(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检查专项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应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并整理成为会议纪要。
五、提交材料及要求
请各学院在12月8日前,报送本学院教学检查相关会议安排(附件1)。在12月17日前,提交学院教学检查相关会议纪要(其中座谈会会议纪要样式,见附件2),本学院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整改报告(样式见附件3)。以上材料均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处教研科;
地点:明德楼118室;
联系电话:43520061;
联系人:张诗慧、李博。
附件:1.教学检查相关会议安排表
2.座谈会会议纪要样式
3.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