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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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校内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3-07-12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23〕125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专家参照《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遴选推荐参考指标》对各学院报送的7项作品(其中微课4项、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3项)进行评审,该7项作品全部符合要求,拟将全部作品上报省教育厅参加省级评选。为广泛接受监督,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12日-14日。具体名单如下:

我校拟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育教学

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

(每类作品均按照作者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作品类别

1

Cause and Effect Essay Writing

刘文华、姚建华

微课

2

烯烃的催化氢化反应

张美慧、秦铭泽、刘晓平

微课

3

罗尔中值定理

曹丽莹

微课

4

函数的间断点

翟明明

微课

5

急救医学-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张莹石

信息化教学

课程案例

6

创研一体、智慧课堂、思政融入体育教学创新与实践

吴彬、王大鹏、郑红波

信息化教学

课程案例

7

新工科视域下基于“四位三维”信息化教学模式的物理化学课程

郑佳妮、徐璐、袁悦

信息化教学

课程案例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联系教务处反映情况。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024-43520062,18341401279,办公地点:南校区明德楼1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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