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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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3-09-16

各学院、各相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决定推荐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推荐2024届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领导推荐工作。具体事宜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共同负责。

二、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及推荐标准负责本学院内推免生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推荐学生资格和条件

(一)推荐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除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外)。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无其他学术不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一定的科研和创新能力,科学作风严谨,基础知识扎实,学业综合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在3.0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

4.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本科毕业无就业或赴境外留学计划。

(二)课程成绩统计规定:

1.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有必修课和专业选修必选课的平均学分绩统计。

2.必修课中军事课(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包括形势与政策和形势与政策报告)、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创业就业指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或思想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理论实践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成绩单列为考核指标,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统计。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单列。

4.创新学分纳入平均学分绩统计。

5.计算平均学分绩保留三位小数。

6.符合上述条件者按平均学分绩高低排队。

7.若平均学分绩相同,则计算小分制平均学分绩(例:80-89,小分制学分绩为3.0-3.9),小分制平均学分绩高的优先获取免试推荐资格;若小分制平均学分绩相同,则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英语六级成绩高的同学优先获取免试推荐资格;若英语六级成绩仍相同,则学院组织加试,择优推荐。

8.本科在籍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回校就读的退役人员,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综合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本科在籍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破格申请免试研究生,名额单列(占学院推免总名额)。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免试推荐:

1.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有必修课和专业选修必选课出现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

2.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3.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

4.本人不自愿。

(四)其他规定

1.已被学校确定为免试推荐研究生者,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分配或自行联系工作及出国。

2.已被学校确定为免试推荐研究生者,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资格:

(1)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必选课出现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不到良好及良好以上成绩;

(4)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3.药学(理科基地班)和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按学校有关规定名额单独推荐,不占用学院内其它专业名额。

4.“创新学分”纳入免试推荐研究生中最多15分,超出的学分不计入,具体认定标准及认定范围以《沈阳药科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准。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按教务处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见附件2),按推免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推荐2024届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标准和名额组织审核。

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校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五、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1.各学院应在推荐工作启动前,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各项工作。各学院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学院推免办法、明确推免条件、成绩核算规定、推荐名额、学生申诉渠道等,报教务处备案并向学生进行公布。9月16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沈阳药科大学免试推荐研究生申请表》,不申请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2.9月17日,各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等额推荐。由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查,计算推免生的综合成绩(四年制为1-6学期、五年制为1-8学期),确定推免资格,并在学院进行公示。不组织推免复试,将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9月18日12:00前,各学院将最终确定推荐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并同时上报被推荐学生的申请表、学习成绩单(签字、盖章word电子版一份;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一份)、保研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以“身份证号_姓名_申请表/成绩单/承诺书”命名,并将每名学生所有材料分别汇总到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方式例为“排名1-身份证号-姓名”。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学校不接收个别上交材料。教务处汇总整理后报学校“推荐2024届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推免工作安排,推荐和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在9月28日前结束,接收录取工作在10月20日前结束。

5.学校“推荐2024届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为研究生名单,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在学校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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