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教学中心、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要求,需向教育部报送全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信息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要求
1.时间范围
本次填报数据的统计区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报送内容
请填报负责人仔细研读报表内容及相关填报说明,加强数据审核,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本年度数据统计包括以下报表:
基表4-高等学校教学实验项目统计表、基表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二、上报时间
请各实验教学中心、相关部门于9月19日(周四)下班前,将上述纸版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报至南校区行政楼1楼124室,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3968457@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43520065。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