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通知

2024-10-17

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学内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2021既定新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基础上,结合2025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要求,拟开展本科课程教学大纲2024年度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24级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全部课程和新增或内容有调整的个性化选修课程。

二、修订重点

以2021年开展的大纲编写工作为基础,以《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新增了“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等内容,依据培养方案既定课程矩阵,明确各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梳理教学目的与任务,更好地体现课程对人才培养所需的毕业要求支撑。

三、工作要求

1.修订教学大纲原则

(1)按照2024版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修订教学大纲,按新课程编码进行区分,每个课程编码对应一份教学大纲。大纲中课程中文名、新课程编码、学分、学时、适用专业等信息均应与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具体参见《修订课程信息及任务分配表》(附件1)。

2.积极做好大纲修订工作

(1)各学院以及其他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做好大纲修订工作,可细化分工和要求,合理设定工作时间节点,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本次大纲修订。教学大纲提交教务处前,须经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审核人)确认签字,教学副院长审核批签。

(2)教学大纲一般由教研室分头负责组织编制。教研室原则上应为每门课程建立修订小组,确定大纲修订负责人(一般应由课程负责人或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定稿后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提交学院(或相关教学单位)审核通过。

(3)为保证大纲内容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支撑要求、符合“OBE”理念形成闭环评价体系的新要求,大纲修订小组在修订过程中应认真研讨,充分论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联系,归纳总结适用于各专业的通用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明确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教学内容,避免课程衔接不畅、教学内容重复等现象发生;应遵照大纲修订重点,结合修订说明(附件2)和教学大纲模板(附件3)完成修订工作。

(4)名词术语恰当准确,语言文字简明扼要,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3.大纲文档命名要求

教学大纲电子版文档命名样式为“序号+课程中文名”,序号、课程中文名信息,详见《修订课程信息及任务分配表》(附件1)。

4.特殊课程处理

(1)药学(理科基地班),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专业主干课程(除通识类课程外)均已单独编码。遵循“学科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知识面宽、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基本原则,药学(理科基地班)主干课程中要进一步突出基础宽厚、学科交叉融合,注重科学家品质和药学基础科学研究基本能力的培养。生物制药(生命基地班)主干课程中要进一步融入生物药物的学科前沿知识以及生物技术制药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注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2)毕业论文、生产实习等若无法落在具体教研室的课程,由学院统筹安排,此类课程的大纲修订负责人一般应为各专业负责人,审核人一般为教学副院长。

(3)双语课程应提供相应的外文版大纲。若双语课程与普通课程编码相同,则外文版与中文版大纲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应相同;外文版“适用专业”为双语授课专业(中文版仍保留双语授课专业)。教学大纲电子版文档命名样式为“序号+课程中文名(英或日)”。

(4)为满足工程专业认证要求,工程类专业的课程模版详见附件3-2.2024版教学大纲模版(工程类专业)。其余专业的课程按照附件3-1.2024版教学大纲模版(其它专业)。

四、材料报送

11月8日前,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统一提交教学大纲修订信息统计表(附件4)和教学大纲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43520062;

电子邮箱:20306085@qq.com。

附件:1.修订课程信息及任务分配表

    2.教学大纲修订说明

    3.2024版教学大纲模板

    4.教学大纲修订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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